三星等因操縱芯片價格被罰1.8億美元
據美國媒體報道,歐盟反壟斷機構周三宣佈,英飛凌、三星和飛利浦因操縱手機SIM卡芯片價格,被處以總額1.38億歐元(約合1.8億美元)的罰款。歐盟委員會從2008年開始調查此案,現在認定英飛凌、飛利浦、三星和瑞薩(當時為日立與三菱的合資公司)在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歐洲聯合操縱瞭智能卡芯片的價格。 歐盟指控,這些公司協調市場行為以控制芯片價格,這些芯片也被用於銀行卡、護照、付費電視卡和其他要求內存功能的傢電產品。歐盟稱,這些公司通過雙邊聯系網絡進行串謀,討論定價、合同和生產能力等商業信息,以“確定他們如何回應客戶要求更低的價格”。這些行為違反瞭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101條,和歐洲經濟區協議(EEA)第53條的規定。 瑞薩科技因向歐盟委員會舉報瞭此案而獲得完全豁免,因此沒有受到處罰。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華金·阿爾穆尼亞(Joaquín Almunia)表示:“在當今的數字時代,幾乎每個人都離不開智能卡芯片,無論是手機、銀行卡還是護照都要用到。生產企業應該通過創新和以最有吸引力的價格提供最好的產品,超越競爭對手。如果企業選擇搞陰謀,讓客戶和消費者買單,他們應該想到會受懲罰。” 在總的罰款中,英飛凌將支付8280萬歐元、飛利浦被罰2015萬歐元,三星由於合作被減免瞭30%的罰款,隻要支付3512萬歐元。瑞薩本應被罰5100多萬歐元,但由於舉報有功被免於處罰。對此,飛利浦否認操縱價格的指控,計劃上訴。這些公司曾試圖和解此案,將罰款減少10%,但與歐盟的談判在去年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