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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微信好友掃碼進入網遊下註 涉賭APP橫行

  業內人士稱,一款網絡遊戲是否被定義為賭博遊戲,可以從三個因素判斷:遊戲代幣是否可以反向兌換,在大部分遊戲中,玩傢都可以用人民幣購買遊戲代幣,但如果某款遊戲運營商公開允許玩傢反向將遊戲代幣兌換為人民幣,即會被判定為賭博遊戲;運營者是否以固定比例從牌局池底抽水,即無論玩傢輸贏,作為莊傢的遊戲運營商是否能固定從牌局池底獲得一定比例的代幣;在每局遊戲中,下註總額和下註次數是否有封頂。

  目前,不少遊戲APP具有反向兌換人民幣功能,且遊戲運營者以抽成方式盈利。

  對於涉賭APP,一方面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另一方面需要互聯網平臺盡到監管職責,積極采取技術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理不良現象

  賭博,似乎是人類難以擺脫的劣根性。甚至有社會歷史學傢發現,在世界歷史范圍內的數次經濟衰退過程中,博彩業卻逆勢增長。

  瘋狂的逐利性,讓組織賭博者挖空心思設下種種陷阱,及至在移動互聯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有人瞄上瞭熱門的APP平臺。於是,賭博類APP出現在一些賭徒的智能手機裡。

  為瞭一探賭博APP的究竟,《法制日報》記者展開瞭調查。

  抽成盈利

  “我通過瞭你的好友申請,現在我們可以開始聊天瞭”。看到這句話,大傢一定很熟悉,這是微信中向他人發送好友請求,獲得對方同意後出現的一句話。

  不過,這一次的“好友”不一般——這是記者在知情人士的介紹下,加的一名網絡遊戲微商。

  記者還沒有開口說話,對方就發來兩條消息,一條是“你好”,另一條是一張圖片。這張圖片的內容是:“1、請掃描下載遊戲,下載好後註冊,下載密碼是1,推薦人寫223344,登錄進去以後主界面的右下方有ID,把ID號告訴我;2、上下分直接聯系我即可!分值比例100:10萬;3、充值成功後,去保險櫃把金幣取出來,密碼就是你的登錄密碼。ios用戶註意:如打不開遊戲,去設置裡,通用——描述文件(6p是設備管理)——信任一下;4、請務必看一下指導,避免您不會操作。”除瞭這些文字,圖片裡還有兩張小圖,一張是性感美女的照片,另一張是二維碼。

  記者表示自己使用的是iPhone手機,這名微商又給記者發來一張圖片,上面是四步演示圖,所謂iPhone手機用戶下載遊戲“教程”。

  根據圖片“教程”,記者下載瞭一款遊戲APP。打開遊戲,記者按指示輸入用戶名和密碼,完成註冊。遊戲主界面裡,有“鬥地主”“賽馬”等12種遊戲。

  記者發現,這12種遊戲每個入場的代幣基數並不一樣,有的要求有3000以上代幣才能進入遊戲,有的要求1萬以上代幣。按照之前介紹的比例,記者將註冊ID號告知微商,並轉給其30元人民幣(可充值為3萬代幣——記者註)。大約五分鐘後,微商告訴記者已經完成充值。記者按其介紹,在主界面左上角找到名為“銀行”的按鈕,按照提示從“保險櫃”裡將3萬代幣提取出來。

  再次回到主界面,記者依次進入遊戲。在一款賽馬遊戲中,玩傢通過競猜選中馬匹的賽跑名次贏得代幣,底註為1000代幣,賠率從120倍至2400倍不等。玩傢可以同時競猜多個馬匹的多個名次,如果看好某個馬匹的某個名次,可以對此追加無限倍數,按照這個比率,如果猜中,1000代幣可贏得240萬代幣,即下註1元贏得2400元。

  記者發現,這款遊戲的玩傢不少,有的玩傢一局下來贏上千萬代幣,折合人民幣數萬元。不過,真正贏錢的可謂鳳毛麟角,大多數玩傢都在輸錢。

  嘗試幾個遊戲後,記者聯系微商表示想退出,對方將剩餘的代幣按比例轉換成人民幣,轉賬給記者。

  “每局結束後,平臺會從贏傢那裡抽成,設置的比例,平臺自動扣除。”這名微商告訴記者。

  是否違法

  搭臺子、抽成盈利,這種模式與現實社會中的一些賭場頗為相似。這款APP是否涉嫌賭博?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這款APP不同於其他網絡遊戲,有的網絡遊戲不能雙向操作,隻能充值掙積分,但是不能清除,純屬娛樂。這款APP則是雙向操作,可以將遊戲中贏得的代幣取現,毫無疑問屬於賭博類APP。

  對此,中國傳媒大學政治與法律學院法律系副主任鄭寧說:“賭博指的是對一個不確定的結果下賭註,是為瞭贏取更多物質價值的行為。在以上APP中,有一個下分的行為,用分數換取金錢,從這個意義來講好像具備瞭賭博的性質,但是具體還得看事實。”

  “我覺得這是一種翻花樣的賭博。”上海師范大學知識與價值科學研究所所長何雲峰直言。

  一位不願具名的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款遊戲是否可以被定義為賭博遊戲,大致可以從三個因素判斷:遊戲代幣是否可以反向兌換,在大部分遊戲中,玩傢都可以用人民幣購買遊戲代幣,但如果某款遊戲運營商公開允許玩傢反向將遊戲代幣兌換為人民幣,即會被判定為賭博遊戲;運營者是否以固定比例從牌局池底抽水,即無論玩傢輸贏,作為莊傢的遊戲運營商是否能固定從牌局池底獲得一定比例的代幣;在每局遊戲中,下註總額和下註次數是否有封頂。以上三條是明確紅線。”

  對於賭博APP而言,使用者和經營者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對於賭博APP的開發者和傳播者來說,涉及刑法規定的組織賭博的罪名,組織者有開設賭場的性質,銷售代幣則可能涉及組織賭博罪名,玩傢涉及數額較大則涉嫌賭博罪。”朱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據鄭寧介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或者收取服務費數額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在20萬以上的,按賭博罪論處。

  浙江律師吳進啟說:“從刑事角度解讀,商傢有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與非法經營罪。個別玩傢在極特別情況下涉嫌構成賭博罪。商傢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承擔刑事責任,關鍵看其開設的需充值並可以下分返現的遊戲平臺能否被評價為賭博網站。評價這一問題,需要看玩傢進入商傢的遊戲時所需充值幣的數額,特別是玩傢遊戲時得分失分的規則,以及每一分所能代表的現金數額。如果數額較大或巨大,則認為商傢涉嫌構成開設賭場罪(或非法經營),銷售代幣人則以共犯論處;若數額很小,則不以犯罪論。”

  吳進啟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隻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記者在上述APP中發現,不乏一次取現轉賬7000元人民幣的玩傢。

  如何監管

  記者與前述微商交談得知,目前,類似的APP還有很多。

  面對此類APP,相關部門該如何監管?

  朱巍直言:“現在中國有上千萬款APP,開發公司特別多,難以對開發者做到事前約束。目前,與APP相關的管理辦法正在制定,應該會解決這個問題。”

  朱巍認為,對於APP的監管,可以從實質性的非侵權用途出發,也就是看這款APP到底是幹什麼的,如果一開始的目的就是違法的,那麼開發者就要承擔責任。對於那些本身沒有實質性非侵權用途但是被用作侵權用途的,開發者則沒有問題,監管更多對使用者進行規制。

  鄭寧的建議是:一方面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另一方面需要相關平臺盡到監管職責,積極采取各種技術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理這些不良現象。

  “二維碼下載對監管提出瞭嚴峻挑戰,其中涉及幾個監管部門,首先是工商部門,因為二維碼分享是一種廣告,根據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能含有賭博信息,否則工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發佈廣告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等。其次是互聯網監管部門,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者不能發佈與賭博有關的信息,否則要由相關監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嚴重的還要處以刑罰。”鄭寧說。

  據鄭寧介紹,2015年11月,工信部就《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APP)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供移動終端服務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能宣傳散佈含有賭博的信息,否則進行處罰。

  “除此之外,微信平臺也要擔負一定的審查職責,遇到違法的APP,應該及時屏蔽,建立相關審查機制。另外,在接到舉報時也要及時處理或者報給相關部門。”鄭寧對《法制日報》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