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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霸氣:蘋果公司又一次對政府”說不”!

  蘋果園4月17日快訊,在星期五晚些時候提交的法律文件中,蘋果公司表示他們不應被強迫協助聯邦執法機構的官員,在紐約毒品調查案中幫助他們提取罪犯 iPhone 5s 手機中的數據。蘋果認為聯邦執法機構並沒有嘗試各種可行的辦法去解鎖 iPhone 5s,而是想讓蘋果直接給他們提供“便利”。

  蘋果公司方面的律師也表示,美國司法部誤讀瞭 1789 All Writs Act 法案,認為他們可以以此作為法律依據,要求佈魯克林聯邦法院強制要求蘋果協助調查。此前 FBI 成功解鎖聖貝納迪諾市恐襲案槍手 Syed Farook 所使用的 iPhone 5c 後,美國司法部已撤回對蘋果公司采取的法律行動。但是在紐約毒品調查案中,他們還沒有放棄仍繼續要求蘋果公司協助解鎖一部在紐約毒 品調查案中查獲的 iPhone 5s 手機。

  今年三月佈魯克林治安法官 James Orenstein 拒絕聯邦檢察官申請要求蘋果協助調查之後,政府方面提出上訴,蘋果公司在星期五提交的訴訟案情摘要就是對這次上訴的回應。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蘋果公司在這份提交給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Margo Brodie 的文件中指出:“政府並沒有完全證明這項命令的必要性,包括其並沒有悉數使用獲取信息的所有其他途徑。政府要求蘋果協助執法部門工作之前,必須證實其已經執行瞭窮舉搜索 ,同時在沒有蘋果的協助下其仍無法獲得數據。”

  蘋果還指出,FBI 也沒有證明其在解鎖聖貝納迪諾市恐襲案兇手的 iPhone 時與第三方公司合作,或者是其他第三方公司可能為他們提供瞭幫助。

  本次的紐約毒品調查案也有可能成為先例,聯邦執法機構的官員可以要求蘋果和其他加密技術供應商協助他們,破解設備並從設備中提取他們需要的數據。據報道,此案涉及的蘋果手機來自 2014 年一起毒品案,持有手機的毒販已認罪,即將判刑。有關部門認為,其 iPhone 可能藏有其團夥的名單。該嫌疑人表示,他已經忘記瞭 iPhone 的密碼。

  波士頓一名法官認為,毒販 iPhone 內藏有關鍵性證據,FBI 理應得到蘋果的幫助。據悉,加州槍擊案中的手機是 iPhone 5c,而紐約案中毒販的手機是 iPhone 5s。聯邦調查局局局長近日表示,政府能破解的是前者,而對後者或更新型號的 iPhone 無能為力。

  為瞭蘋果和 FBI 解鎖設備一事,下周蘋果公司法律總顧問佈魯斯·斯維爾(Bruce Sewell)將帶領蘋果的律師團隊再次出席美國國會的一場聽證會,其辯論對方仍然是FBI。在這一場聽證會上,蘋果律師將提供證詞來說明 FBI 等政府機構為其設下陷阱以便獲得訪問加密設備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