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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FBI特工:侵犯隱私上受批評的應是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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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園2月20日快訊,昨日,FBI與蘋果的爭論繼續發酵。到底蘋果應該繼續抗爭,還是應該妥協?它應該幫助FBI解鎖槍擊案兇手的手機,還是保護用戶隱私拒絕配合FBI的工作?前FBI主管、喬治華盛頓大學網絡中心和國土安全高級研究員大衛·戈麥斯( David Gomez)最近在CNBC刊文力挺FBI,他認為FBI的要求是有限度的,與其抨擊FBI侵犯用戶的隱私,不如去抨擊企業(比如蘋果谷歌),因為每天無數用戶會將個人信息自動提交給企業,企業侵犯侵私的行為比FBI嚴重得多。

  下面是文章全文:

  如果蘋果聽從FBI的請求,為他人入侵聖貝納迪諾槍擊案兇手法魯克(Syed Farook)的手機打開方便之門,FBI就可以進行所謂的“暴力破解”——利用超級電腦嘗試幾百萬個安全密碼並最終成功解鎖手機。如果不對操作系統進行修改,FBI最多可以試10次,一旦失敗瞭法魯克手機中的數據將再也無法恢復。

  關於這件事蘋果的主要法律依據在於:法庭沒有權力下達命令強迫企業為政府提供專用軟件。另外,蘋果CEO庫克(Tim Cook)還向客戶發瞭一封公開信解釋此決定,庫克擔心解鎖軟件會落於壞人之手。

  “FBI可能會用不同的辭藻來粉飾工具,但有一點卻是毫無疑問的:開發可以繞過安全功能的iOS絕對會創造一個後門。盡管政府部門會說他們隻在本案中使用,但沒有任何辦法保證不失控。”

  作為一名前FBI特工,我一直主張要敬畏法律、擁護憲法。在工作期間,我曾花瞭不少時間接受法律培訓和進修,學習時我們討論瞭《人權法案》、《第四條修正案》和搜查扣押法律上訴的現狀。

  作為一名FBI特工,我們被告知:如果有合理的根據相信證據存在於房子的某個地方——在本案中證據存在於設備,想拿到搜查證並不會很困難。充分可信的條款由什麼構成需要由獨立地方法官來確定,他會評估事實,這些事實會寫到一份宣誓書中。

  作為一名現任安全戰略傢和顧問,我不得不捫心自問:就iPhone安全問題向政府妥協以換取一個形同虛設的保證——即政府會保護我們免受恐怖襲擊威脅,我應該支持這樣的做法嗎?邪惡的政府不能保護我們免受恐怖襲擊,卻熱衷於監視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蘋果與這樣的邪惡政府對抗,我應該支持它嗎?

  我認為,政府幹涉個人隱私並不是至高無上的公共政策問題,而蘋果和電子自由基金會(Electronic Freedom Foundation)卻試圖讓你相信是這樣的。每時每刻,普通民眾自願將個人信息交給社交媒體,通過Twitter、Facebook、 Instagram信息提交。

  在線廣告商利用復雜的算法來分析我們在谷歌、火狐、Safari上留下的搜索痕跡,目的是深入掌握我們的個人習慣,它們說這樣可以改進“我們”的購物體驗。醫療保險公司、信用卡發行商、大數據聚合商也會根據我們自願提交的信息制定生死攸關的決策。

  通過Apple ID和iPhone,蘋果對你的瞭解比你對自己的瞭解還多,但蘋果不願意承認這些:這正是蘋果的偽善之處。盡管企業頻頻侵犯我們的隱私,但我們並不會大驚小怪,在我從事反恐反間諜工作的28年裡,FBI侵犯隱私的行為比企業差瞭十萬八千裡。如果公眾因為隱私被侵犯而憤怒,他們應該將矛頭對準企業(比如蘋果和谷歌),而不是FBI。

  iPhone的主人承認自己是恐怖分子、是ISIS的支持者,破解他的手機並不是要打開“潘多拉盒子”,並不是要將我們的個人信息交給翹首以待的黑客,破解也不會威脅到普通公民的隱私。相反,它還可能幫助FBI搞清法魯克有沒有同謀,從而可能保護公眾避免遭遇進一步的襲擊。

  最終,一個意見不統一的美國最高法院將會對案件作出裁決,在最終決定公佈之前各方仍然會繼續上訴。在這個特殊的案件中,FBI的要求是有限度的,我支持F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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