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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快遞歷經三天,iPhone手機變空盒

  昨日,市民李先生撥打新聞熱線稱,通過快遞公司郵寄一部蘋果iPhone手機,簽收後拆開包裹,卻隻有一個空盒子。

  李先生說,5日前往居住樓下的一傢快遞點,將一部新買不久的蘋果手機郵寄給武昌的朋友。想到是市區內郵寄,應該不會出什麼意外,便沒有選擇保價。

  讓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郵寄後第三天,朋友收到瞭包裹,拆開之後卻發現隻有一個空盒子,裡面的蘋果手機不見瞭。快遞員解釋說,自己的職責是將快件送到客人手上,並不知道包裹是如何被打包的,也不清楚包裹裡面的具體物品。

  得知手機遺失,李先生隨後向快遞公司瞭解情況,並要求賠償。“總公司表示將處理此事。隨後我等瞭9天,得到書面回復稱,因為我當初沒有選擇保單,公司表示隻能賠付我800元。”李先生說,手機價值5000多元,賠償過低。

  長江日報記者撥打該快遞公司上海總部的投訴電話,客服人員核實後稱確有此事,並表示公司理賠專員正與客戶協商解決,具體金額並不清楚。當日下午5時許,李先生回復記者稱,快遞公司再次協商後表示願意賠付3800元。其中,公司賠付800元,送貨方一名工作人員賠付3000元。“雖然還是吃瞭虧,但是也隻能這樣瞭。”

  湖北省郵政管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說,客戶快遞的物品如果丟失,按照相關規定,客戶申訴後,快遞企業有30天的調查處理時間。若企業不予處理,省郵政管理局將督辦企業盡快處理。“查詢這位客戶的快遞單號,發現他於15日進行瞭申訴,目前我們還沒收到快遞公司的反饋。”

  該工作人員稱,若調查後確認是快遞公司的原因導致物品丟失,那麼快遞公司應根據快遞單上客戶填寫的保單金額進行賠付;若客戶沒有選擇保價,則快遞公司可以快遞面單背後的服務協議為依據,進行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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