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消息,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法官 Claudia Wilken 就 Linex Technologies 與蘋果、惠普、Aruba、Ruckus、Meru 這 5 傢公司的專利侵權案做出判決—Linex 需向這 5 傢公司支付一定的賠償金額。其中,蘋果和惠普每傢公司將要求 Linex 賠償 360 萬美元,而另外 3 傢公司每傢要求賠償 380 萬美元,總額高達 1860 萬美元。
今年 4 月,美國最高法院在通過改版的《專利法案》之後允許“費用轉移”這一做法。主審法官可以對那些一開始就毫無根據的控告做出是否可以進行費用轉移的評估。
Linex 是擴頻信號通信專利的持有商。2007 年,Linex 在德州東部地區法院對 15 傢公司提出瞭控告,成為瞭當時專利控訴案中臭名昭著的“火箭日程”。Linex 雖然因在審判中出現的一些問題而與被告達成瞭和解,但這傢公司卻沒有打算就此止步,它試圖在美國專利與貿易局那裡擴大其持有專利所涉及的范圍。
Linex Technologies 在 2011 年將蘋果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委員會禁止進口侵權產品。這些產品名單包括惠普的 Pavilion Envy 上網本,蘋果 MacBook,MacBook Air、MacBook Pro、Airport Extreme 和 Time Caps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