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在言辭激烈地否認指控一年多之後,“閱後即焚”照片分享應用Snapchat兩位創始人終於承認,該產品不是他們兩個人的創意。
Snapchat周二宣佈,其已經與被驅逐的該公司聯合創始人弗蘭克 雷金納德 佈朗(Frank Reginald Brown)達成和解。
2013年2月,同為斯坦福大學學生的佈朗起訴Snapchat創始人埃文 斯皮格爾(Evan Spiegel)和鮑比 墨菲(Bobby Murphy),稱他們剽竊瞭Snapchat的產品創意。當時,Snapchat的估值達到瞭7000萬美元。
目前,Snapchat的估值已經超過瞭100億美元。此時Snapchat與佈朗的創意糾紛屢屢曝光在媒體之下令公司多少有些尷尬。佈朗稱,他應該擁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權,因為他與Snapchat CEO斯皮格爾和首席技術官(CTO)墨菲一樣,同為公司的創始人。佈朗還表示,在Snapchat於2011年7月上線的前一個月,斯皮格爾和墨菲把他踢出瞭局。
在周二的聲明中,Snapchat稱:“當雷金納德 佈朗還在斯坦福大學念書時,他就想出瞭要研發一款能令發送的信息和圖片消失的應用。隨後,他在Snapchat的早期形成階段,與斯皮格爾和墨菲一道進行產品研發。”
至於具體的和解協議,屬於機密,Snapchat尚未披露。
在此之前,斯皮格爾曾稱佈朗的指控是“孩子氣”以及“毫無意義”,現在斯皮格爾終於緩和下來,理性地處理這起創意糾紛。
斯皮格爾在聲明中表示:“我們很高興能以這種方式處理這一問題。對這一結果,佈朗和公司都能感到滿意。對於佈朗在Snapchat的創建以及其發展階段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貢獻,我們表示感謝。”
Snapchat選擇發佈聲明的時間頗有深意。該新聞稿發出的時間為美國東部時間下午1點,此時恰是蘋果正在舉行產品發佈會,有關新產品的消息則是當仁不讓的頭條,Snapchat希望其和解聲明不被人註意,淡化處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