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消息,針對外媒日前報道的美國蘋果公司10款產品未入圍中國政府采購名錄一事,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蘋果公司在歷次節能清單公示期內,均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和承諾文件,從未列入政府采購節能產品清單。
此前彭博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中國政府已經將蘋果公司的10款產品從政府采購名單中去除,其中包括iPad、iPad mini、MacBook Air和MacBookPro。
據瞭解,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由財政部與國傢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每半年發佈一次,7月底剛剛發佈瞭第十六期。按照規定,進入節能清單的企業產品須獲得中國質量認證中心頒發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內的產品,可直接列入節能清單公示稿。國外產品制造商須在公示稿公示期內,提交外國企業證明、承諾書等書面材料,才能列入正式發佈的節能清單。
根據這項規定,盡管蘋果公司生產的10個型號便攜式計算機產品獲得瞭中國質量認證中心頒發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符合節能清單公示條件,列入公示稿向社會公開,但蘋果公司自2013年6月公示第十四期節能清單至今,在歷次節能清單公示期內,均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和承諾文件,從未列入政府采購節能產品清單。
因此可以說,蘋果未列入政府采購節能產品清單,是自己主動放棄的結果,並非中國政府出於安全考慮禁止采購它的產品。
德國電信中國區副總裁方紅剛也表示,蘋果公司產品整體來說偏重於個人消費市場,受政府采購影響不大。
有基層國傢公務員告訴騰訊科技,其所在部門一直以來均采購國產品牌的終端設備,從未采購過蘋果公司產品。
對於上述問題,蘋果中國尚未做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