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再好的小夥伴也有翻臉的時候,微軟和三星就是:近日,微軟一紙訴狀將三星送上瞭美國曼哈頓聯邦法院,狀告三星拒付微軟專利費。一時間,兩傢各執一詞、打起瞭口水仗。
微軟:白紙黑字 你咋反悔
據瞭解,微軟高級法律顧問兼副總裁David Howard在路透社報道時表示,“自微軟收購諾基亞之後,三星電子就拒絕按協議向微軟繳納專利費”,不僅是專利費,連應該繳的零頭利息都不給。面對微軟的不滿,三星隨即表示:大哥,你再說我我可要撕毀協議瞭。
根據兩傢公司2011年簽署的合作協議,無論是手機還是平板電腦,三星公司都可以自己旗下推出的Android設備上搭載微軟軟件產品,但前提是,三星必須向微軟繳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授權費。盡管當時雙方並沒有披露具體數字,但是業內人士指出,三星為每臺設備繳交的專利費最低不會低於5美元,若這一情況屬實,那麼在過去近9個月的時間裡,三星最高將欠繳10億美元的專利使用費。
對此,David Howard在聲明中指出,雙方雖然試圖通過“幾個月的時間解決分歧”,但三星給出的態度並不是很積極,並質疑認為雙方“對此前協議的含義存在根本性分歧”。鑒於此,微軟盡管“不願意對長期合作愉快的夥伴述諸法律”,但卻不得不已而為之。然而,出於“重視並尊重”此前兩傢公司的合作關系,微軟還是沒有完全撕破臉,仍舊表示希望雙方能在未來繼續合作。
三星:怪我嗎?明明是你先玩賴
對此,三星方面並不覺得理虧。
據瞭解,雙方2011年簽訂知識產權使用協議之後,三星隨即在2012年如約繳瞭所有專利費。但一切合作都終止於2013年9月,時任微軟CEO的鮑爾默宣佈收購諾基亞手機,三星方面認為,微軟通過諾基亞獲得瞭手機及相關服務業務,是微軟“先破壞瞭雙方協議”,因而自己停止繳交專利費並沒有錯。
對此,微軟隨即給出瞭回擊,反問稱,如果當時三星就對微軟收購諾基亞有違反協議的嫌疑,那麼為何沒有直接向法庭提出訴訟?因而,David Howard認為,“三星沒要求法庭判定微軟對諾基亞業務的收購,是否真能導致雙方合同的無效。這有很大可能是由於三星自己就知道,它給出的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都怪錢多惹禍
兩個好夥伴第一次對簿公堂,很多外媒認為,三星對Android設備市場份額占有率的低估是導致這一事件爆發的最終原因。
CNN在報道中指出,三星公司在簽署協議後發現,三星Android設備銷量激增,短時間內憑借數量,迅速成為全球最大智能手機制造商。對此,據Nomura Securities公司電信分析師Rick Sherlund估算,微軟借三星和其它運行Android系統設備的專利費,每年最少能獲得20億美元的凈收入。
Howard在接受采訪中直言,“三星預料到會成功,但沒有預料到Android的市場份額會增長的如此之快”,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三星終於坐不住瞭——銷量猛增,帶來的不僅是營業額的增長,也隨之帶來瞭高額的專利成本開銷。這真是應瞭那句話:萬萬沒想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