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央視《新聞直播間》曝光瞭隻要在蘋果手機上使用軟件,用戶使用軟件的時間地點都會被記錄下來,此種獲取信息的方式與軟件使用同步,並且比手機基站、Wi-Fi等定位精度更高。報道再次引起廣大手機用戶對自己手機信息安全的重視。
無獨有偶,深圳福田法院本月7日剛受理瞭一起蘋果手機用戶狀告蘋果的案件,用戶因卸載不瞭手機預裝軟件和擔心私密信息被竊取等問題將蘋果告上瞭法庭。
本月7日,深圳的姚小姐在公益法援平臺的支持下,將蘋果公司告上瞭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蘋果公司公開其在iPhone上預裝軟件是否存在監控與竊取用戶私密信息的功能,以及就不能自由卸載預裝軟件的問題在有全國影響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目前,該案已經被福田法院立案受理。
訴狀內容:蘋果預裝軟件用不著刪不掉
姚小姐傢住深圳福田區,上個月底她一紙訴狀把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總經銷商——“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被告1)和深圳的零售商——“某電訊發展有限公司”(被告2)和“某電訊商行”(被告3)共3傢被告告上法庭。姚小姐在訴狀中稱,2013年1月30日,她在華強北花4600元買瞭一部iPhone 5,但在使用此手機過程中產生瞭大量不便,其中包括:
首先,手機SIM卡必須剪切方能使用;其次,下載軟件隻能選擇手機制造商設置的唯一途徑蘋果商店(App Store);最後,如果與電腦連接使用,還得進行專門的匹配安裝。更重要的是,姚小姐覺得蘋果手機制造商讓用戶一拿到手機就被預裝瞭若幹軟件,且這些軟件是所有用戶無法自由卸載的。因此姚小姐懷疑這些軟件是否具有特別功能(如:監控、竊取用戶私密信息;產生額外手機流量及費用等)。
姚小姐認為,蘋果手機制造商完全漠視瞭處在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權益和關切。被告明知蘋果手機存在前述問題,仍然在中國大陸銷售此款手機。據此,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用戶:要求蘋果道歉和重置系統
姚小姐的訴求有6項:
一是判令被告1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公開原告購買的蘋果手機iPhone 5中的預裝軟件是否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信息的功能;二是判令被告1公開蘋果手機iPhone 5設置唯一的軟件下載途徑(Apple Store)是否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信息的功能;三是判令被告1公開用戶不能自由卸載預裝軟件的理由及是否會產生流量和費用的相關情況;四是判令被告1須為用戶能自由卸載預裝軟件而重新設計手機系統功能;五是判令被告1就原告不能自由卸載預裝軟件產生的不便,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六是判令被告2、被告3承擔連帶責任。
記者調查:很多品牌手機都有大量內置軟件
目前,手機的內置軟件非常之多,這次姚小姐認為對其造成困擾無法卸載的iPhone手機預裝軟件包括指南針、語音備忘錄、地圖、股市、郵件等。正是這些軟件用不著又刪不掉,惹毛瞭姚小姐。其實,不僅僅是iPhone,市面上流行的其他品牌手機也同樣存在著這種預裝軟件無法刪除的情況。
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曾披露,一些不法渠道手機內置軟件可能導致資費消耗、惡意扣費、隱私竊取、遠程控制手機等嚴重危害。2012年6月,工信部就發出通知,要求手機生產企業不得安裝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擅自調用終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漏的軟件。然而,由於預裝軟件存在利益鏈條,部分手機廠商仍然直接或間接在手機中植入大量內置軟件。
法援機構:參與並支持該訴訟
今年6月底,一直對這些用不著又刪不掉的預裝軟件很煩惱的姚小姐,得知瞭“東方法信”這個公益法援平臺後,發帖求助尋求法援。平臺會員律師願意向其提供法律援助,並免費代理瞭此案。據悉,該機構是一傢以公益訴訟為主的自助式公益法援平臺,此平臺力爭通過公益案件的維權,改變一些行業性的“霸王條款”。
姚小姐代理人、該公益法援平臺會員律師張興彬表示:蘋果公司有義務就消費者的知情權公佈其預裝軟件不能自由卸載及消費者隻能通過唯一的途徑蘋果商城下載軟件,是否存在監控、竊取用戶私密信息的功能。
因為消費者不能自由卸載相關軟件給消費者帶來瞭極大不便,用戶要求蘋果公司重新設計相關程序,並給用戶賠禮道歉也理所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