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們不會認為自己面前的 MacBook Pro 是奢侈品, 可以和卡地亞手表, 或者到摩洛哥的賭場免費賭博相提並論. 但是一些政-府部門是這麼看的. 一傢瑞士的金融服務公司 Tradition Financial Services 現在正在接受國際范圍內的腐敗調查, 其中包括瞭倫敦警察局, 美國證監會, 美國司法部.

對於美國來說, 無論禮品昂貴與否, 隻要送禮目的是行賄, 那就違反瞭 1977 年制定的《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而一部價值 1900 美元 (1萬2000元人民幣) 的 MacBook Pro, 被作為禮物送給瞭賽義夫-卡紮菲, 也就是利比亞前領導人卡紮菲的兒子.
送 MacBook Pro 的是在涉案金融服務公司的一名美國人 Robert Bailey. 其他涉嫌本案的禮物包括黃金卡地亞手表, 位於倫敦的女士內衣時尚秀, 和摩洛哥遊玩.

經商范圍內, 為外國官員合理提供部分服務, 支付一些費用, 是可以接受的. 美國證監會和司法部兩年前強調過這一點. 如何定義行賄動機, 那就要看是不是包括一系列奢侈的禮物, 或者為瞭玩樂而不是業務的旅遊支出.
這也讓人們好奇, MacBook Pro 被算在瞭”奢侈品”類別嗎? 如果當初送給賽義夫的隻是一部普通的 PC 筆記本電腦, 是不是還會算行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