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通過親身經歷提醒大傢:貪小便宜會吃虧。”24日,72歲的老董說。
22日9時許,老董到繁榮路與前進大街交會處附近一飯店參加婚禮,因為樂隊演奏聲音太大,老董就和朋友老趙走出飯店在路邊聊天。
“你們買不買手機?”一位40多歲的女子問。老董沒聽清,老趙沒吱聲,女子走瞭。“老趙,她說什麼?”“她問咱們買不買手機。”聽瞭老趙的話,老董想到16歲的孫子一直想要一部好手機。於是,老董又將女子叫瞭回來。

“手機賣多少錢?是哪來的?”老董問。女子拿著手機說:“手機是我撿的,賣700元錢。”老董打量女子,感覺對方不像說謊,又看瞭看手機,是白色的,上面有蘋果標識。
“700元太貴瞭,你再便宜點兒。”老董說。經過討價還價,兩人以200元錢成交。“我沒想到女子200元錢就將手機賣給我瞭。”當時老董隻有190元錢,他向老趙借瞭10元錢。
花200元錢買到手機後,老董有些後悔。“手機沒有充電器,還得去買。萬一手機真是別人丟的,我孫子買充電器時被人當小偷抓住怎麼辦?”老董說出自己的顧慮。“沒事,這手機是你買的,我給你做證。”老趙說。
老董回到傢,把手機給瞭孫子小董。小董拿著手機去買手機卡,賣卡的人說手機是假的,打不瞭電話,隻能玩5種遊戲。老董說:“打不瞭電話,那你就當遊戲機玩吧。”小董說:“裡面的遊戲都太老瞭,現在根本沒人玩。”
本來買的是手機,可拿回傢卻變成瞭遊戲機,又因為遊戲太老沒人玩,老董知道自己上當瞭。“手機一直在那個人手裡,沒有被調包,如果當時我讓她用這部手機給自己打個電話,就能辨別出真假瞭。總之,都是我貪小便宜造成的。”老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