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瞭解,侵犯 VirnetX 專利的設備包括 iPhone、iPhone 3G、iPhone 3Gs、iPhone 4、iPhone 4s、iPad、iPad 2、iPad 3、iPod touch 4 和 iPod touch 5。
早在 2010 年,VirnetX 就已經對蘋果開始瞭起訴,理由是蘋果的 FaceTime 當中的 V.P.N 功能有侵權的嫌疑。到瞭 2012 年底,美國地方法院就對此做出瞭初步判決,蘋果侵犯 VirnetX 公司所持專利“罪名成立”,需要為此向 VirnetX 賠償 3.68 億美元。蘋果對此並不服氣,繼續提出上訴,但是法院經過 3 個月的取證之後已經宣佈蘋果的反對無效,賠償按原判進行。
當然,本次侵犯案還遠未結束。依照法律流程,VirnetX 還需要進一步向法院出示蘋果侵犯其技術專利的證據,而蘋果的律師團也會想盡一切辦法來避免這一次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