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工業產權局(The Mexican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Property,以下簡稱“IMPI”)當地時間周四宣佈,駁回蘋果有關禁售一傢本地電信公司使用“iFone”品牌的禁令申請。
據墨西哥環球報(El Universal)的消息顯示,IMPI認為“iPhone”本身也有著侵犯“iFone”品牌的可能,因為這傢公司在2003年就已經申請瞭“iFone”商標。
與此同時,墨西哥專利申請機構還表示將對諸如Telcel、Movistar和Iusacell這些移動運營商進行罰款,並要求他們在15天內將所有營銷材料中的“iPhone”字眼刪除。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蘋果似乎已經很難繼續在iFone案件上大做文章瞭。因為蘋果沒有展開自己的無線網絡業務,而iFone也不生產任何實體產品,所以蘋果恐怕無法在墨西哥法律框架內就此起訴iFone。
事實上,蘋果最早於2009年就提起瞭這起訴訟,當時蘋果要求持有iFone商標的公司停止使用這一品牌,以免消費者產生混淆。在2013年3月,墨西哥最高法院駁回瞭蘋果要求撤銷iFone商標權的請求。
隨後,這傢墨西哥公司又對蘋果提起反訴,要求後者進行賠償,而具體的賠償金額有可能達到iPhone在墨西哥銷售總額的40%。同時,該公司還尋求在墨西哥禁止蘋果使用iPhone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