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來4年所有員工,包括銷售技術支持人員(Genius)的工資將每年上調2%,遠低於目前的通脹率。協議說這些員工包括銷售,理貨,修理和提供技術支持的員工。
該協議是在沒有工會介入的情況下跟雇員達成的,由一名人事部高級經理代表公司簽字。
在投票過程中,公司2372名員工中的1916人投瞭票,其中除瞭200人外都投票贊成這個協議。澳洲零售業協會的總裁Russell Zimmerman說這個工資協議隻是略微超過瞭最低工資基準,有點令人意外,但是設定瞭一個令人歡迎的新基準。“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協議,我們希望看到其他的零售商追隨”。他說蘋果的情況可能反映瞭公司試圖應對澳洲高昂的勞動力成本的事實。
零售業工會的秘書長Joe De Bruyn說蘋果的基本工資相當於每周750元,在業界可不算高。作為對比,零售行業最底層的雇員,比如Coles的收入是每周773.70元,而商店售貨員的最低工資是每周703.90元。“考慮到蘋果是個跨國企業,我不得不說這個工資真不算高”他說。在2372名澳洲蘋果零售店員工中,約有90%的人都跟東傢簽訂瞭一份為期4年的新合同。
合同將於今年11月1日開始生效。在該份合同下,蘋果把零售店的員工分成瞭3個級別,具體薪水如下:級別一時薪20.95美元;級別二時薪25.26美元;級別三為最高級別,指的是經理級別的員工,年收入有72,799美元。
據悉,蘋果零售店員工將在新合同下得到的基本收入要比現在的高出16%。新合同還提到瞭加班費、工作時間、夥食補貼等條款。當然還有員工們最為關心的裁員規定。
據瞭解,如果一位員工被公司裁員之後他將最多能獲得20周的工資。另外,蘋果還在合同中談到瞭員工的附加福利,比如為持有急救證書或參加“社區服務”的員工提供一定的經濟獎勵。
外媒指出,蘋果還特地在澳洲的新合同中對檢查員工背包或儲物櫃的行為作出瞭規定。合同寫道,蘋果有權隨機抽查員工的背包或儲物櫃,員工則必須積極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