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原告訴稱,他們於2013年6月推出一款迷你無線路由器“360WiFi”,後發現由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開發、北京金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分銷的“獵豹WiFi”軟件,阻礙用戶安裝使用“360WiFi”,造成用戶在安裝“獵豹WiFi”軟件後,無法正常使用“360WiFi”。
兩原告認為,金山公司已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該行為,在金山網絡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120萬元及合理支出10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兩原告訴稱,他們於2013年6月推出一款迷你無線路由器“360WiFi”,後發現由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開發、北京金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分銷的“獵豹WiFi”軟件,阻礙用戶安裝使用“360WiFi”,造成用戶在安裝“獵豹WiFi”軟件後,無法正常使用“360WiFi”。
兩原告認為,金山公司已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該行為,在金山網絡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120萬元及合理支出10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