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說她可以沒有老公,但不能沒有手機
邱先生今年29歲,妻子小陳26歲,兩人前年相親認識,去年7月領取結婚證。婚後生活本該是甜蜜的,然而今年7月,邱先生卻向鎮海法院起訴離婚。開庭傳票送達給小陳的當天下午,小陳的母親拉著小陳找到瞭法官。
邱先生的丈母娘激動地對法官說,“小兩口結婚還不到一年,我女兒從小被我寵慣瞭,懶是懶點,夫妻哪有不吵架的,但雙方又沒原則性問題,法官可千萬不能判離婚。”小陳在母親旁邊坐著,一聲不吭低頭刷手機。法官打電話給邱先生,勸和好的話還沒說到兩句,他就說:“我們之間有第三者,就是她的手機。她可以沒有老公,但不能沒有手機!”說完就掛瞭電話。
昨日上午開庭,小兩口都到瞭法院。開庭前,法官對兩人進行調解。邱先生回憶說:“戀愛那會,她經常給我發微信,有時聊到凌晨一兩點。那時覺得幸福感十足。可結瞭婚才知道,她是離不開手機!”在邱先生口中,小陳下班回傢,就不停地擺弄手機,微信、微博、自拍、網購、刷屏;有事沒事也要摸摸手機,關屏解鎖關屏解鎖,早上醒來第一件事玩手機,晚上睡覺最後一件事還是玩手機;和她說話也心不在焉,每天聊不上幾句,傢務活更是不做,每天都到丈母娘傢吃飯。
妻子說又不是大不瞭的事,非得鬧上法院
邱先生講瞭這次離婚的導火索。原來,他的一好友在南京結婚,邀請邱先生夫婦參加婚禮,兩人打算坐高鐵前去。剛上出租車,小陳就開始翻包找手機,後來想起來,走得匆忙,手機落在傢瞭。她要求出租車司機掉頭回傢拿手機,邱先生說若是回傢會趕不上火車,兩天不帶手機也沒關系。小陳在出租車上又吵又鬧,最後兩人不歡而散。邱先生從南京回來便到法院起訴離婚。
小陳小聲嘀咕說:“又不是什麼大不瞭的事,吵架第二天我就發微信給他道歉,非得鬧上法院。我已經保證少玩手機瞭。”
“連道個歉,也要用手機,你看氣人不氣人。”邱先生依舊不同意調解。法官開庭審理後認為,邱先生未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和好還有可能,判決駁回瞭他的離婚訴請。判決後,小陳再次保證少玩手機,傢務活也會多做。
法官說關掉你的wifi,和身邊人好好說說話吧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手機的功能日益豐富,“手機控”群體也逐漸龐大。昨日,記者對微信圈內45位網友進行瞭隨機調查,發現很多人下班回傢後,仍拿著手機玩,傢人間幾乎零交流。
其中,隻有1人說,一周時間沒有手機沒問題,4個人說,最久一天沒有手機可以接受,但是堅持不到第二天,其餘40人一天之內不能沒有手機。
通過調查記者還發現,這45人中最常使用的手機功能主要在以下幾方面:微信和QQ;看小說;玩遊戲;炒股。炒股有9個人,一天有4個小時開盤時間,他們一天內至少兩到三個小時泡在手機上。其餘的,上手機看新聞、刷微博的頻率也很高。
鎮海法院的法官謝春華說,我們的工作生活的確離不開手機,但是,不能墮入“手機化生存”,適當遠離手機,融入現實生活,還是有必要的。因此,晚上回傢請關掉你的wifi,和身邊人好好說說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