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日前在其官網發佈《關於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未來將對出租汽車電召實行統一管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統一接入和管理,逐步實現人工電話召車、手機軟件召車、網絡約車等各種方式提出的召車需求信息,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平臺運轉,並推送至統一車載終端播報。
打車軟件風靡以來,一邊是消費者和出租車司機的歡迎,另一邊是地方政府紛紛推出各種限制舉措。作為新生事物,打車軟件肯定不是全無問題,比如司機搶生意的行車安全問題,比如不會用軟件的人路邊打不到車的問題等等。但是,正如交通部部長楊傳堂兩會時所言,電召服務是國外出租車行業普遍采用的服務方式,“總體上要支持和鼓勵發展,對存在的問題要逐步調整和規范”。
眼下的這份通知,應該可以看做是交通部“調整和規范”打車軟件的動作。其中,“即時召車需求信息隻能向空載出租汽車推送和播報”、“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不得通過手機召車軟件等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等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規范。一是有利於確保行車安全,二也有利於維護特定場所秩序。
但也有些規定,像“加強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統一接入和管理”、“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平臺運轉,並推送至統一車載終端播報”,甚至於“電召服務企業實行市場獎勵計劃的,應當提前10日與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溝通”,卻有限制競爭、幹預市場的嫌疑。事實上,之前上海等地已經搞過強制收編打車軟件,要求打車軟件必須與出租車公司電調平臺對接,電調平臺則向打車軟件公司“收租子”,要求對方“按單數進貢”。
毋庸諱言,打車軟件對傳統出租車調度平臺企業形成瞭巨大的利益沖擊,而這些企業一般都有政府背景,所以我們不得不懷疑,要求“通過統一的出租車電召平臺運轉,並推送至統一車載終端播報”,會否有照顧既得利益的嫌疑?這些帶有政府背景的壟斷性電召平臺,被市場化的打車軟件打得落花流水,本身已經說明其市場競爭力缺乏;如果繼續通過“統一接入和管理”的方式維護其壟斷地位,不僅對打車軟件企業極不公平,更會窒息市場競爭活力。
此外,價格是市場競爭的必然表現,也是打車軟件受歡迎的緣由所在,如果企業實行市場獎勵計劃都要“提前跟主管部門溝通”,不得到批準就不能搞價格優惠,那無疑是赤裸裸的限制和幹預,甚至根本談不上市場經濟,而更像是計劃經濟。
李克強總理說:“簡政放權是激發市場活力、調動社會創造力的利器,是減少權力尋租、鏟除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具體到打車軟件,當然需要用公平的規則來規范市場,但不能夠用“統一接入和管理”來打擊市場競爭。總而言之,規范打車軟件要避免限制競爭,否則無異於跟簡政放權唱反調。